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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称前老总“侵占公款”

发布时间:2021-11-09 08:48:20 阅读: 来源:工作台厂家

新报讯 “前总经理程龙朗涉及掏空公司、做假账、侵占公款……”面对赫然出现在公司网站上的 “重大事项声明”,程龙朗怒不可遏,将“易策科技”等三家关联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判决,与易策科技相关的另两家公司应在共同的公司网站主页连续三天刊登道歉声明,并共同赔偿程龙朗公证费、律师费人民币4000元。

程龙朗是我国台湾地区居民rendering电气图纸,作为台湾易策科技公司的股东及高管,于2005年受公司委派来沪工作,担任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 2009年,易策科技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免去他在贸易公司的职务。离职后辽宁省工程师服务商,他于2010年10月发现,与易策科技公司有关联的在上海注册的 “晨曦易策”以及“晨曦贸易”两家公司,在共同的公司网站上发布一份 “客户权益重大事项声明”,称“前总经理程龙朗涉及掏空公司、做假账、侵占公款,并勾结黑道暴力恐吓取财,本公司已解除其总经理职位及公司法人代表……现正依法委请律师及司法会计对其侵占公款、背信、掏空公司、暴力恐吓取财等罪名提出法律诉讼……”声明的落款署名为易策科技公司。

2011年3月,程先生向长宁区法院起诉。法庭审理后认为,两公司在其共同维护经营并供社会公众浏览的网站上,以“重大事项声明”对原告作出与事实不符的描述,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已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应就该共同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庭同时认为,易策科技公司虽然与晨曦易策公司和晨曦贸易公司有一定关联性,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易策科技公司共同实施了上述侵权行为,原告的相关诉请不予支持,遂作如上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王 琳 章伟聪

(刘勇 )